全国服务热线 17538261611

环评手续应该在项目建设哪个阶段办理?

发布:2024-01-06 23:23,更新:2024-01-06 23: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六十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内,分别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联系方式

  • 地址:卧龙岗汉画街中段55号
  • 邮编:473056
  • 电话:15565686555
  • 联系人:世耀诚
  • 手机:17538261611
  • 微信:17538261611
  • QQ:11873360
  • Email:11873360@qq.com
产品分类